关于推报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 省级候选人的通知
日期:2021-09-07 17:34:20  发布人:8000000905  浏览量:2232

各二级学院团委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,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,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身边榜样,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,团中央、全国学联今年将继续开展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报活动。现将推报省级候选人的有关工作提示如下:

、活动主题

青春自强奋勇争先

、奖学金设置

1.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奖学金,全国拟评10名,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;

2.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,全国拟评1850名,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。

、报名条件

1.截止2021年7月1日前,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在学生;
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(原则上上学年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%),品行端正,自强自立,乐观向上,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;

3.在投身乡村振兴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、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社区报到、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,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,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;

4.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、身残志坚、自立自强等类别。

、工作安排

1.各二级学院应充分重视、广泛宣传、严格把关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组织开展好本级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,每个学院推报不超过1人作为校级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;

2.各二级学院需经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,于2021年915日(星期15:00前将报名表(见附件1)、汇总表(见附件2)、佐证材料及相关宣传材料(含个人成绩单、个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的相关报道、个人获校级以上奖励证书)的电子版及纸质盖章PDF扫描件,以“学院+姓名+事迹类别”命名打包发送至校团委周瑜老师OA平台,同时报送纸质材料至活动中心213办公室报送校团委的同时请在二级学院官方网站上同步公示,逾期报送公示视为弃权。

、有关要求

1.规范遴选程序。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,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,认真履行团支部、学院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,深入挖掘发现新典型,真正做到全面发动、广泛覆盖。校团委将同步调研各级活动组织发动情况,对组织程序不规范、学生知晓度过低的单位,取消其推荐人选参评资格。

2.注重宣传引导。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,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结合工作实际,发动人员积极参与。

3.强化跟踪培养。对本单位推荐上报及获评的“自强之星”人员,各单位要做好跟踪培养。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学院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,要注重持续用力,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、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。 

    附件:

附件1 学校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实施方案(试行).doc
       附件2 2020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省级候选人推荐汇总表.docx

 

共青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二〇二一年九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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